市教育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教育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:
(一) 负责制定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,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。
(二) 协助乡镇政府搞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。
(三) 负责中小学校长的选拔、任用、培训、考核和管理。
(四) 组织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,改善办学条件
。
(五) 负责指导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。
(六) 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、招聘录用、职务评聘、培养培训和考核等职能。
(七) 依法对乡镇有关教育工作和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。
(八) 依法进行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。
(九) 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。
(十) 负责全市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和成人教育工作。